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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银龄讲学计划”助力农村教育发展

实施“银龄讲学计划”,是助力农村教育发展的现实之需。《通知》明确申请“银龄讲学计划”退休教师的资格条件,以校长、教研员、特级教师、骨干教师为主,年龄一般在65(含)岁以下,政治可靠、教育教学经验丰富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有了长足发展,但农村教育依然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。当前城乡教育发展还不均衡,特别是在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、二孩政策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,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依然突出,实施“银龄讲学计划”,增加农村教师补充渠道,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、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,让农村的孩子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,具有特殊意义。

加强经费保障和政策保障,是对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讲学的一种激励和肯定。《通知》突出强调了“银龄讲学计划”退休教师的保障机制。在经费保障方面,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、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。按月发放工作经费,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,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经费标准;在政策保障方面,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,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。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,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。应该看到,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讲学,是一种自愿行为,靠的是奉献精神。各地教育、财政部门要多为退休讲学教师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,让他们时刻感受到组织上有依靠、情感上有关怀,真正安得下心、定得下神、放得开手脚,成为建设农村教育的一支生力军。

“银龄讲学计划”既能让退休教师更好实现人生价值,又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。当然,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,提升农村教育质量,需要打好组合拳。一方面,“银龄讲学计划”要与相关政策相协同,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,共同为化解农村优秀教师短缺提供支撑;另一方面,要以“银龄讲学计划”为契机,增强内部造血功能,大力提升农村教师待遇,建立健全留住优秀教师的长效机制,培养出一批愿意留在农村、高水平的稳定的教师队伍,激发农村教育活力。

(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)

关键词: 教育 农村 退休教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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